宝安区学校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
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睡眠时间,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深教[2007]75号)精神,结合宝安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区统一的作息时间表,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07年3月26日起正式实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一、深刻理解,严格执行
合理的作息时间,有利于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健康的体魄是一切素质的基础,将培养健康体魄作为贯彻素质教育的第一要素,作为评价学校执行教育方针的重要指标。
学校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表时,必须做到:
1.到校时间期间(小学7:50-8:20,初中7:30-8:00),学生自主安排活动,不进行考勤。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必须安排教师加强管理。
2.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课前不得安排统一的教学活动。
3.学校组织体育锻炼时间可安排在第六节课后至17:00前。
4.将作息时间表在校门口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准备,大力宣传
1.各学校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到新旧作息时间顺利过渡,确保教育教学管理不出现“盲区”。
2.在3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放学前,以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新颁布的作息时间安排,提醒学生在最合适的时间段到校,做到家喻户晓,顺利实行。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作息时间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不遵守作息时间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学校要结合新的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青少年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联系人:柳玉明联系电话:27757162
附件:
1.宝安区小学作息时间表
2.宝安区初中作息时间表
宝安区教育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宝安区小学作息时间表类别时间
| 上午 | 第一节 | 8:20-9:00 |
| 第二节 | 9:10-9:50 | |
| 课间操 | 9:50-10:20 | |
| 第三节 | 10:20-11:00 | |
| 第四节 | 11:10-11:50 | |
| 中午 | 午休 | 11:50-14:20 |
| 下午 | 预备 | 14:20 |
| 第五节 | 14:30-15:10 | |
| 眼保健操 | 15:10-15:15 | |
| 第六节 | 15:25-16:05 |
1.7:50-8:20为学生到校时间,学生自主安排活动,不进行考勤。
2.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课前不得安排统一的教学活动。
3.学校组织体育锻炼时间可安排在第六节课后至17:00前。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必须安排教师管理。
4.在校门口公布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宝安区初中作息时间表类别时间
| 上午 | 第一节 | 8:00-8:45 |
| 第二节 | 8:55-9:40 | |
| 课间操 | 9:40-10:10 | |
| 第三节 | 10:10-10:55 | |
| 第四节 | 11:05-11:50 | |
| 中午 | 午休 | 11:50-14:20 |
| 下午 | 预备 | 14:20 |
| 第五节 | 14:30-15:15 | |
| 眼保健操 | 15:15-15:20 | |
| 第六节 | 15:30-16:15 | |
| 第七节 | 16:25-17:10 |
1.7:30-8:00为学生到校时间,学生自主安排活动,不进行考勤。
2.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课前不得安排统一的教学活动。
3.学校组织体育锻炼时间可安排在第七节课,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必须安排教师管理。
4.在校门口公布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2日印